第一百一十三章:冲突-《从驱魔警察开始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    第(2/3)页
    这是许阳的安排。
    众人赶到场中,看着满地重伤乃至身死的古惑仔,也是十分震惊。
    他们虽然接到了许阳的命令,在胡马二人的指派下赶来支援,但并不清楚状况,完全没想到许阳把场面搞得这么大。
    他一个,地上几百人,这怎么搞的?
    不会是扛着重机枪突突乱扫了吧?
    众人心中一突,赶忙上前。
    “许sir!”
    “许sir!”
    “许长官!”
    “阿阳!”
    “这什么情况?”
    众人上前,紧张询问,直接无视了何展文等机动部队。
    总部跟分区,虽然是垂直的上下级关系,但总部机动部队跟分区警察部队,可没有什么上下之分,高低之别。
    他们谁也管不到谁,彼此之间也不感冒,有时甚至很不对付。
    机动部队瞧不起分区警察,分区警察厌恶机动部队,这样的事情不说普遍,但也常有发生,毕竟谁都不喜欢别人跟自己抢饭碗,分权力。
    九龙城区就是这样的情况,机动部队跟分区警察很不对付。..??m
    所以,刘启文他们根本不管这些ptu,只向许阳询问情况。
    看着赶到许阳身边的一众重案组警员,何展文与邵奇美都是一脸错愕。
    他真是警察?
    职位还不低?
    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
    两人相视一眼,随即收回武器,同样上前询问:“这什么情况?”
    许阳没有理会他们,直接向刘启文等人说道:“控制现场,禁止闲杂人等进入,你们也不要离开,清理尸体,看管伤员,活着的基本都是骨折,找些专业点的医生正回来就行了,不行就放着等我回来。”
    说罢,转身就要离开。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    “等等!”
    重案组众人面面相觑,还不知道如何是好,何展文与邵奇美就挡在了许阳面前。
    许阳望着二人,淡声问道:“什么事?”
    二人相视一眼,随即说道:“这位……长官,几百人伤亡,这么大的暴力事件,你就这样一走了之?”
    “哦?”
    许阳一笑,反问说道:“那你们想怎么样?”
    何展文望着他,双眉紧皱,沉默不语。
    他心中有些不安。
    邵奇美却没有这样的顾忌,直接说道:“抱歉,许sir,我们已经将事情通知了总部,上级很快就会过来处理,作为第一当事人,你现在不能离开。”
    许阳一笑:“你确定吗?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这一问让邵美琪有些不明所以,正要回答却被身边的何展文伸手拦了下来:“许sir,我们也是公事公办。”
    许阳望了他一眼,随即说道:“我很忙,没时间跟你们浪费,要么你们现在就走,去找你们的上级,要么,老老实实呆在这里,等我回来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这话让两人一阵沉默,邵奇美满眼惊疑,本能的按住了腰间的配枪,何展文也有些不安,但还是强压着紧张问道:“许sir,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“嘟!嘟!”
    话音未落,又一阵急促的警笛声响起。
    众人回首望去,只见一辆警车与几辆冲锋车飞驰而来,冲入场中。
    “这是……”
    “机动部队!”
    见此一幕,九龙城重案组的人都皱起了眉。
    何展文与邵奇美则松了口气,退开几步,同许阳拉开距离,成对峙之势。
    警车与冲锋车上的机动警察也赶了下来,在一名高级警司衔的鬼佬带领下,直直来到众人面前.
    “你们在搞什么?”
    “谁让你们擅自行动的?”
    “这么多人伤亡,谁的命令,谁来负责?”
    这名高级警司来人众人面前,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一通训斥。
    何展文沉默,没有多言,邵奇美则挺胸敬礼,报告说道:“sir,我们发现水角屋村发生械斗,赶到现场的时候场面已经是这样了,这位许sir是现场当事人,应该清楚具体情况。”
    “是吗?”
    那名高级警司回过身来,面向许阳:“你是哪个部门的,这是怎么回事?”
    许阳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
    身后九龙城警署众人面面相觑,也不知如何是好。
    “嗯?”
    眼见许阳不应,那名高级警司立时皱起了眉,喝道:“我在问你话,你是哪个部门,这是怎么回事……”
    “哗!!!”
    话语未完,眼前便猛地一花,恢复过来的时候,已然置身在了一片阴影之中,更有一只强悍的大手,凶恶无比的摁压在颈间,扼住脆弱的咽喉。
    “许sir……!”
    “你……!”
    “sir!!!”
    见此一幕,在场众人,无论九龙警署还是机动部队,全都惊骇万分,望着一把将那高级警司扼住,挟持在自己手中的许阳,不知所措。
    他干什么?
    他干什么?
    他在干什么!
    大庭广众之下,公然袭击上司,还是一名英裔的高级警司?
    第(2/3)页